专家指责媒体将B2C逃税案扩大至C2C
作者: , 出处:ChinaByte , 责任编辑: 范丹,
2007-07-31 23:30
对于个人卖家,专家以及相关企业还是显得相当的宽容,他们普遍认为目前不宜缴税,但从长远来看,应该做好准备。而法律界人士认为,如果超过一定额度就应该缴税,但可以适当减免。
个人卖家:目前不宜缴税
不过对于个人卖家,专家以及相关企业还是显得相当的宽容,他们普遍认为目前不宜缴税,但从长远来看,应该做好准备。而法律界人士认为,如果超过一定额度就应该缴税,但可以适当减免。
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员、博导荆林波表示:“对于那些以网上交易为职业的个人卖家,他自己给自己、也给社会创造了一个就业机会。政府应该对此给予扶持,包括税收方面。这一点,欧美已经先行了。至于网上是否征收税收以及如何征收税收,是一个非常复杂的事情。在没有充分论证的前提下,不要急于作出结论。尤其是电子商务,目前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都在探索的阶段,监管部门对于这样的新生事物一定要培育和爱护,否则会扼杀它在我国的发展,加剧我国与发达国家的数字鸿沟。”
浙江大学软件学院副院长、教授、博导陈德人也赞同暂时不宜缴税的观点,他认为:“大部分国家都对电子商务采取了积极鼓励和政策扶持的方针。特别是美国,在一半以上的网民开始习惯于网上购物的背景下,仍然几次通过并延长互联网免税法案就说明了这一点。在中国,电子商务发展还需要化更大的力度来扶植,有更优惠的政策来引导,特别是对那些弱势的个人卖家,而不是在它还处在新生长期就要赋予其成人的标准。”
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福元则表达了一些不同的意见,刘福元认为:“按我国现行税法规定,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,只要达成了交易、取得应税所得就要征税。但个人卖家也应该区分是一手交易还是二手交易。如果是二手物品交易,从2002年起,基本是按照4%税率减半征收;而一手交易,只要单笔不超过200元,一个月不超过2000元,也没必要缴税。所以预计个人卖家缴税比例很低。另外,基于电子商务本身绿色工业的特性,特别是对社会就业的贡献,建议政府可以适当减免相关从业人员所得税税率。”
阅读关于 B2C C2C 淘宝网 的全部文章
- 本文关键词: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