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大代表:吸纳网络货币充值如同非法集资
作者: 革继胜, 出处:北京娱乐信报, 责任编辑: 金璞,
2007-03-13 10:32
网络货币(又称虚拟货币)具有人民币账户充值性质却得不到有效保护、运营商吸引用户不断充值类似于非法集资,而且广泛存在以网币为掩护进行赌博的现象。本次人代会上,全国人大代表周洪宇列举网币三大问题并提交建议称,要尽快明确网络货币的主管机构,建议归口中国人民银行,由其出台对网络货币的管理办法。
■代表声音
服务中止网币无法退钱
网络货币账户可比喻成一张欠条,然而我们注意到,这张欠条保存在欠债的运营商处,用户没有任何凭据。就像消费者订了桶装水,水票却在水厂那里收着。
“如果水厂保管得好,当然没问题。”周洪宇说,问题是在一些运营商处,已经出现了诱骗或强迫消费的现象。还有一些运营商设有关于账户余额的“霸王条款”,比如在去年“网币冲击人民币”的争议中,网络运营商强调网币只能“单向流动”,即不接受退网币返还人民币,这其实是在排除用户的权利。所以,在网币的退款问题上,至少应当要求当运营商中止网币服务时(主动取消或企业破产),应清偿用户的网币账户余额。
另外,账号失窃,网币也就无影无踪了。因此,具有人民币充值账户性质的网络货币,却没有得到相应的保护。
吸引用户充值如同集资
目前,网络货币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,比如可用于在线购买杀毒软件、为超女投票等,一些网站甚至用网币给版主发工资。基于此,周洪宇担心“网络货币一旦脱缰,受损的将不止是消费者的利益。”
当网币不是在账户中沉睡,而是超越运营商的体系之外,在网民之间互相流通,购买市场上的商品或劳务时(发网币给版主就是购买劳务),就等于增加了货币供给量。网币在一定程度上,显出了网络“硬通货”的成色。
据此,周洪宇担心运营商一边对真实收入逃税、一边虚造收入洗钱,还可能通过非常优惠的促销活动鼓励用户多充值网币,而相当一部分网币在账户内休眠,其行为类似于吸纳资金,这可能滑向非法集资。

中国人民银行人事司司长韩平表示,目前有关部门正在不断地对虚拟货币的影响进行调查研究。信报记者 陆欣/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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